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

突然想起關於『我』如何成為一個可被討論的概念,『我』或『主体』仿佛只能標示出一個位置,然後全憑想像,我不太明白除了拓僕式的推論與分析外,我們是否能夠賦予它實際的質性?我是說一種不需仰賴對比的質性,有可能嗎?我所能想像的所有關於『我』的描述都是一種相對性的描述,但吊軌的是,偏偏『我』正是每個人的位置,於是假如說我們無法定義出一個源出的『我』或『他』,那麼我們面對的始終都是一個沒有基準點的相對關係,一種結構,無基礎的結構。我又想到『檢驗』,同時卻也強調著人文藝術的一次性,而我不知道一次性的被檢驗如何可能,也不知道『檢驗』是否真的具備什麼巨大的價值,我們是否可以因為弒親案例就假設家庭倫理不可被檢驗而判斷家庭倫理不為真?或是那又是什麼樣的檢驗?是否我們必需藉由量化分析來取決家庭倫理是否為真。那麼假如超過五成的人類都曾經說謊,是否就能判斷誠實並非人類的共同特質?越來越,我想象我所處的世界不是那麼清楚的世界,科學的意見不是提供『事實的法律』而是諸多可供想像的來源之一,始終是想像,而我也樂於這種由想像主宰的法則,反正,誰也不曾擁有絕對,那麼,祇高氣昂的指責對方的意義何在?我們不都是處於語言的遊戲中,企圖激發最大的想像能度嗎?一方面我們需要真,一方面,一旦認真,就顯得愚昧,這反倒是某種奇特的法則。而如今回想起來,『認真』是否真的具備價值,或認真僅能成為一種隱晦的快感,這仿佛得取決於一種十分後驗的論斷,其中甚至找不到太多結果論以外的道理,於是我們無法推論出什麼法則,也決定不了倫理,於是就飄盪,並保持著憤怒,因為那仿佛是確認我們的主體性的唯一方式。假使如此,主體性很重要嗎?主體性比尊重他人更重要嗎?何謂美德?這是個十分過時的提問,但,我們是否也稍微過渡的揚棄這個多少有點重要的概念?人們都是意識形態的著迷者,尤其是擁有知識-權力的那種類型,藉由某種超脫世俗的智力,人們試著表述出一種奇妙的優越,這在當代左派知識分子中尤其明顯,我們時常看到他們歌頌勞動者,卻唾棄右派知識分子,至於為什麼,除了對右派與霸權的厭惡以外似乎很難找到別的理由,而我們甚至也不太知道為什麼他們會認為無階級的社會就一定會更好(尤其是這種信念從未被驗證),這是酒醉的牢騷,希望明天早上看到,不會覺得希望自盡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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