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願望,代價。

然而大多數的時候,許願的人不知道他真正該付的代價

「工作」不是生存的必然代價,「不工作」的人也可能可以活著
失業者並不必然死亡,無業者也仍然普遍且恆常地存在
「工作」不是追求生存,而是追求生活,工作的目的是為了維持一種生活的姿態
而是什麼樣的「生活姿態」值得讓人們去付出代價,去「工作」?
甚至往往是一份自己一點都不喜歡的工作。

我要問的是,什麼樣的生活方式是一種可以滿意的生活
為了這樣的滿意,人們何以理所當然的去執行一個令其「不滿」的行動
然而,這個「不滿」與「滿意」之間的權衡關係是如何運作
人們何以理所當然的將這個問題經濟化,形成一個可量化的生活圖示

關於此命題,F的文明與其不滿已經提供了參照,F的自我技術也談了許多
因此我想我的提問應該著重於當代生活,以及藝術家身份的交匯處
這個提問基本且激進,無聊卻又普遍,乏味卻又必要
剛好是我最喜歡的位置。

2012年5月24日 星期四

我必須尊重我所誤解的,即便我必須因為我的誤解而保留修正的必要性
但正因為這誤解是我的誤解,這誤解不同於一般性的誤解
我必需堅信自己的誤解不同於所有歸屬於同一性的尋常庸見
也正是在這個對誤解的尊重之上,我的見解得已建構
因為已經不能再繼續等待「正確」,因為時間不會等待我
即便沒有組裝出最佳姿態也得上場,即便沒有補充到最佳火力也得打仗

然而我只能在這誤解之上儘己之力為自己辯護
為自己贏來一點尊嚴,一點價值,一點正確
我也許一點一也不正確,我也許一點也沒有創造性的價值
但,如果我是可能的,我就不能全面否定我的誤解
因為誤解,正是我的創造,只由我產生的創造
即便這誤解可能因循着A所給出的暗示,然而那也是我對A的誤認
絞盡腦汁,榨乾,生存的技術,一種實現某種良善的我的操作
我也許愚蠢,但這愚蠢也可能是一種特異性的存有
換言之,沒有任何理由能說服我屈服或退縮
殺殺殺殺殺殺殺,
如何成為一個藝術家?這對於那些已經是藝術家(至少有這種自我認同)的人而言,可能是無聊且荒謬的幼稚問題。然而對我這樣的事實上不具公眾性的藝術家身份的人而言,卻彷彿是一個仍值得思考的問題,這個思考首先可能是企圖尋找一種回應「如何」的方法,亦或對於這個方法的檢視,檢視結構以及運作方式,進而一個自然人何以認同自己是藝術家,這個認同依賴着什麼樣的結構或技術,以何種方式達成目的。

目前關乎「藝術家」身份的問題,或許仍有兩條主要的道路,一邊是藝術體制論,另一邊是自由心證,前者導致一種純粹的他律性,後者則將問題提升到信仰層次而難以檢討。然而即便是自由心證的,這個心證又是藉由著什麼外在條件維持呢?「藝術家」是一種能夠透過純粹唯心論的自我任命維持其主體認同?如果不是,那麼這個認同必然取決於某些行動,以及與體制或他者的互動而維繫,然而那到底是什麼樣的一種互動與行動?

成為藝術家,首先便假設了一種藝術家的身份,以及主體對這個身份的想像,並透過始自己透過自我修身以逐漸符合這個想象給定的「格式」。然而,一但這個「格式」是已被給定的,那麼這個「藝術家的想像」的可能性便已經被縮限,是一個已經可以被精確想像的格式,同時透過自我修身以符合某個格式,似乎已經十足的展現了一種屈服姿態。

1)
R與D的美學給出了一個朝向純粹創造的手勢,這手勢已「想象那不可想像者」為目標,藝術家在此手勢的引導下,走向了一個流變為非藝術家的路途,去實現一個現存藝術體制仍無法想像的藝術實踐,這個手勢下的藝術創作成為一種不斷將藝術推向其邊界的越界運動,並總是期待看見邊界的外頭正意味著最大的可能性。藝術家必須流變為非藝術家,藝術的創作必須使藝術流變為非藝術。這種離散性的運動,使得其中心更加的深不可測,也使得「成為一個藝術家」變成一個無從開始的願望。

然而假使忽視「成為藝術家」的提問,那麼在這個手勢作用下的藝術家們,要如何維持自己的自我認同?自我認同,似乎牽涉着一種良善的我的問題,也就是說我何以認同我此刻的樣態以及行為,如何在這個行為模式中維持自己的自我良好感。然而良善始終牽涉着倫理,也就是在某種倫理(治安邏輯)的運作下,我得以認為自己屬善。然而,在D與R的手勢下,藝術家作為現存倫理的挑戰者,那麼在倫理已經被懸置的情境中,藝術家的「自我認同」如何實現?是否提出一種對於各式倫理的終極否定姿態,就是藝術家的倫理?亦或這終極的否定也仍舊是一種等待被離棄的倫理,以確保藝術家對於創造的最大能動性?在此,是否有一種更細微的自我技術在維繫着藝術家的自我認同?

在此手勢下的藝術家首先便是所有倫理的懷疑者,然而沒有倫理,善的產生也就無解,那麼在此手勢下的藝術創作者如何接定自己為善?


2)
成為藝術家,而藝術家必須流變為非藝術家。如此一來,自然人如何成為一個總是必需不再是自己的藝術家?如何先獲得藝術家的自我認同,然後進行不斷流變為他者的旅途?


2012年5月23日 星期三

怎麼樣的生活才是好生活?
怎麼樣的生活才是一個可以令人感到滿意的生活?

要如何繼續?如何告訴自己還可以繼續?

當兵新訓的時候的自我技術應該可以派上用場。


Je veux devenir un artist, mais quelqu'un qui m'a dit que: l'Artist dois Devenir outre.

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在面對某個必須下在諸多選項中做出決斷的時刻
猶豫似乎總是個逃避的姿態
一種解決的方式是果決的選擇其中一邊
另一種,是更努力的去尋找一個可以「都要」的策略

「都要」就是面對「擇一」的既定模式的積極對抗
是任性,也是無賴和貪婪。但也只有在這種任性妄為的貪婪之中
我們才真正面對不滿,並朝向開創性出發。

擇一邏輯標示著一種必然的現實或邏輯背反,有A就不可能有B
因此主體在面對AB抉擇時,必須擇其一
然而擇一邏輯的盲點往往在於忘了仔細檢查「有A就不可能有B」是否屬實
以及這個「不可能」是建立在什麼樣的前提上

同時,即便這個不可能是真確的
那麼是否就必須「理性」的服從于這個「不可能」?
理性往往被視為思考的的重要條件
然而,理性認定中的不可能,並且擇一而行,是進行思,還是中止思?
擇一邏輯似乎是必須建立於充分的思考,並且作出決斷的時刻
也就是思考終結,從思考轉移到實踐的時刻
然而,真正的思考就是「理智地作出判斷」嗎?
亦或挑戰這個「理智不可能」才真正的思考?

都要,就因為不能理所當然的都要,所以才需要喊出:都要
正因為不可能都要,所以才要想辦法實現「都要」
誰會心甘情願在品質與價格中間擇一?誰不會想都要?
然而就是因為「都要」,我們才可能為了兼顧而設計出新的玩意

都要,本身就是一種抵抗。雖然貪婪,但並不可恥。
或是說,「都要」的本質與可恥無涉,只是「都要」往往被視為一種反倫理
正因為它違反了典型倫理給定的「不可能」,因此「都要」才蒙上了「可恥」之幕
然而我要質疑的仍然是典型倫理,以及服膺於此倫理模式下主體。

我「都要」。
我確實要的很多,也要了很多我不應該得到的東西
或是許多不可能都要的東西,我也都走在一條都要的路上
我很可能不行,很可能只是「決斷時刻」還沒到來
但至少在現在,我還可以為了我的「都要」做足準備
以準確地避開「擇一情境」的到來。
至少此刻我還在抵抗,因為我知道我想要,而且我都要。
除非我不想要了,否則我就必須去捍衛我想要的,我沒理由要屈服於擇一
但要說服我「不要」,似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這頑固的「都要」,正是值得燃燒自己的終極核心

慾望,機器。


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創作與其不滿-創作主體的自我例外技術:

我們談了太多關於「不滿」的命題,Foucault的自我技術似乎成為一個十分清新的提議,而這個字眼之所以吸引我,是因為他精緻的描繪了一個主體「如何使自己感覺良好」,也就是作為一種另類於「不滿」的切入方式。我們也可以從「主體詮釋學」中看到Foucault如何透過各種史料整理,並還原出各種「自我感覺良好」的方式以及前提,且並非區分出孰優孰劣,而是整理出各種不同的「自我技術」的運作方式與目的。

自我技術用於創作者身分來思考的時候,問題似乎則更加具有張力。「自我感覺良好」始終暗示著「良善的我」,也就是說他總是一個關乎倫理的命題,然而創作者似乎不可避免的必須回應社會倫理,以實現「現存感性分配」以外的感覺的可能性與多樣性,也就是我所談的「感性的再分配」。但這麼一來,創作者似乎必然的不得遵守大眾倫理。

然而如果迴避了大眾倫理,那麼創作者如何產生「自我感覺良好」或著「良善的我」?他如果已經率先的否定了典型倫理,那究竟是再哪種「倫理」的前提下得以界定創作者的「善」?

依據此推論,創作者必然需要一套特殊的倫理以建立其「自我感覺良好」,且這套倫理絕對的迴異於大眾倫理。也正是再此,創作者的自我感覺良好,很可能必須透過一種特殊的主客體互動建立。這個特殊的主客體互動,正是所謂的藝術圈的倫理,也就是某種藝術正確嗎?

當然不,如果一個創作者服膺於「藝術圈倫理」,那麼便必然的否定了藝術的創造性,也就是說他總是只能做出「已經可被藝術圈能接受的」的庸俗創作,而無法以更激進的方式,去尋找一個藝術圈尚未發現的絕對的創新。藝術創作只有在「將藝術推向非藝術」的越界運動中才成立。因此我們可以發現創作者似乎無法具備一個固定且恆常的倫理,並以此為最大賭注,換取最大的能動性以及創造潛能。

在此推論下,創作者無法依據任何一個固定的倫理,而是必須藉由「逃逸」與「否定」作為其唯一倫理,才可能確認其恆常的能動性。這麼一來,創作者總是「不滿」的,或是一旦創作者開始感覺到「感覺良好」,那麼這個「使感覺良好」的倫理很可能又必須即將被推翻,再次跳入另一個域外,再次開始以毫無固著基底為其立足點,再次迎向一個「非-倫理」,並將好不容易獲得的「自我感覺良好」,再次交換給焦慮與困頓。

事實上這彷彿是我長久以來一直關心的問題,或是進入藝術圈之後我始終在思考的問題──「何謂藝術創作?」,這個對創作的定義,似乎不可能與「創作者的自我技術」和「藝術正確」分開討論。也就是說「何謂藝術創作?」本身就已經是一個關乎著藝術創作的倫理的提問(或至少我正是站在一個倫理的角度在思考這個問題),這倫理也牽涉著「我要如何認同自己」,以及在什麼前提,什麼關係,什麼運作中,得以認同自己?這一套「創作者的自我認同」模式中,究竟存在著什麼樣的法則或模型?我要說的是,「藝術創作」肯定是有一套相關的模型可供參考的,以致於我們可以區辨出何謂藝術,何謂非藝術,如何是具備創造性,如何是庸俗之作。這套區辨機制到底是什麼形狀呢?

如今,至少我已經獲得了能夠「討論它」的語言。(5/17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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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藝術創作者的自我認同」的另一面則是,在什麼條件下主體得以成為一個藝術創作者?這個關乎「條件」的思考,便首先假定了一個藝術創作者的模型,並棄圖對這個模型作出具體的描述。也就是必須先有一個「藝術創作者」的框架,一個自然主體必需逐漸地使自己符合這個框架,然後成為一個藝術創作者,抑或只有在他正在朝向這個框架進行修身操作的時刻,他才可能建立起一種「我就是藝術創作者」的自我認同。

然而對應於藝術創作者的特殊主體,作為一種永遠處在對其現有邊界進行越界動態的例外主體,上述這種「自然主體必須透過某種修身技術,已成為一個藝術創作者」的流變狀態,似乎又背反了創作者的越界本質。一方面藝術家必須流變為非藝術家,以求取創造性。但另一方面藝術家又必須先從自然人流變為藝術家,才可能追求這個越界中的特殊主體的實現。於是此問題意識變成一種蛋生雞或雞生蛋的問題,一種咬尾蛇的主體關係便在此顯現出來。這也正是我想談論的一種關於創作者自我技術的難題,如何成為一個藝術創作者,即便是自我感覺上的,無疑都已經是一個非常難解的命題?對此,直接付諸實踐當然是一個方式,但難道這個問題真的無法用語言去談論嗎?不,當然要試了才知道。(5/18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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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從D的角度來看,也就是以「不要問X是什麼,該問的是X與什麼,以何種方式運作」,那麼藝術創作者的自我技術問題似乎就相對簡單的可被理解:也就是藝術創作者究竟實現了什麼樣的藝術創造性,以及產生了什麼效果,他與藝術圈或大眾(哪種大眾)產生關係,此關係如何運作。然而假使以這個思路切入,那麼問題的困難點反而在於「何謂藝術?」,正因為必須先界定藝術,才可能界定某個未知的X可與藝術產生關係,並且實現一種創造,同始與藝術互動,並發生效果。我想,這顯然不是一個適當的思路。(5/18 03:58)

之所以試著想要「幽默」,一方面當然是源於發現自己其實並不幽默
但如果是如,發現「我其實不喜歡吃辣椒」
那當然不構成一個關乎自我改造的迫切問題
但如果「幽默」確實的成為了一個「我認為」需要「自我改造」的題目
這時「幽默」當然就不是吃辣不吃辣的無關緊要小事
我想這多少是我也開始察覺,其實「我喜歡幽默的作品,但我沒有這種能力」
也就是幽默成為了「目標」,並以自我改造為「目的」

於是,如今幽默與否也不是最重要的命題了
因為他終究只是一個目標,而不是目的。
真正的目的已經被我確認為一種創作者的自我認同,以及必要的流變為他者的宿命
因此我想,這就是我將重心轉移到創作者自我技術的原因。

而我發現當我思考着這些的時候,我的內心是如此的「感覺良好」
這一方面另人感到慶幸。
但另一方面,卻也非常危險。
而走在這繩索上,即便沒有付出實質的賭注
卻也具備了足夠的冒險樂趣
即便無聊,嚴肅,死板,單調,了無生趣,但又還是有種雀躍。
真的是非常令我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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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時過去,確認失眠)

看到K的作品,隨寫式的評論,筆記等
又想到上回問到K的工作狀態,她很直白地說自己此刻就是失業者
我想起U的結論:所有人都應該成為失業者,這就是對抗資本主義的激進手段。
似乎不無道理。那我在幹嘛?

生存技藝,我還有什麼想象?還有什麼還等待被「相遇」的不可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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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想到今天和W與CC的討論
我記得CC提到:我覺得我的策劃根本就是作品,只是不被當成作品,我沒有創作的技術。
W說:我也許可以有那個立場,但我畢竟不是藝術家,我不是創作者,我無法做作品。
其實,這兩個人的語言都多少讓我感到訝異,因為他們的思維方式早已經是一種創作思維
無庸置疑的可以是一種當代藝術實踐的起點
他們所感到尷尬的端點,對我而言反而一點也不構成「尷尬」。
委托製作一點也不困難,為什麼「美學化」或「作品化」會構成一個「困難」呢?
只要找到一個善於此道的創作者合作,一切不就簡單的解決了嗎?

我要說的是,他們的思考早已經是一種創作者的思考
他們缺乏的只是將這個虛擬的創作概念現實化的方式,但這其實不構成一個不可跨越的界線
相對的,這個界線在創作者(我)的這邊,是完全可以任意跨越的
正因為創作思維就是在對於既定的藝術界線做出越界的行動,不是嗎?
那條「非創作者」的主體界線,其實無法明確地給定
除非我們信仰的仍舊是丹托式的藝術體制理論,然而CC與W早已無疑的是藝術體制的一環
甚至不是體制邊陲,而是已具備一切關乎當代藝術創作的虛擬條件,僅僅還沒現實化而已。
那麼他們為何認為「自己不能成為創作者呢?」
或是自己的所作所為,不能算是「藝術作品」呢?

下次,應該要好好問問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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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對I而言,我就是藝術體制與I的中介。
多妙的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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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DR的問題意識:
假使藝術創作的顯現作為一種嶄新動態時空的創造
並且僅能透過一種「相遇」的形式被經驗
同時超越一切思想影像與再現原則,序列或類比的方式所能推測的
一種純然屬於不可思考,不可感知,不可想象的純粹經驗
這同時意味著創作者總是畢需流變為它者,或使其藝術流變為非藝術。
那麼創作者的自我認同,是否必然的是一種基於對現存的自我的否定?
那麼創作者的自我認同必然是一種自我否定,而僅有透過否定,才可能產生「認同」
如此一來「創作者」本身就會成為一個不可思考/想像/感知的位置。
於此,創作行動本身就是一種隨機的等待,等待被某個域外之爪擄獲
並且在一種非自主情況下被迫的生產出某種產品

這時這個域外之爪,是否也可以理解成大他者的暴走?
或是超我的非慣性失控?也就是大他者給出一個自我背反的怪異律令?

目前為止,我所理解的DR的先驗,似乎仍舊是一個趨近「域外」的概念
這與K的先驗定義確實是非常不同的邏輯,但「域外」與「先驗」的差異為何?
如何解?

I'm becoming philosophical, How nic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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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差異必須被視為元素,終極的單元
差異作為一種點對點之間差異關係的性質仍然內建於此單元
差異本身作為一種可類比,可對照的,可思考的關係
一但其形上化,而被視作為元素,那麼就是將差異的差異性質保留
而將關係性,也就是那可類比,可對照的參照區塊切割出去

於此差異才成為純粹差異,並且再DR的反覆重述中
逐漸固著為某個具備極端強度的概念
一個不可思,不可想,不可感,只能透過相遇而經驗的純粹差異。
一個一次就迸發N次方威力的事件。

是這樣嗎?

還記得一兩年前Y曾經提到:「寂寞」其實是一個主體對客體的的需求程度問題
有些人只要有一個對話者就能不感到寂寞,但或許有些人在熱鬧的派對上仍感到寂寞。

Y的這段話,當時我不太願意理會。
主要是因為我深知當一個在熱鬧派對中感到寂寞的主體。
其寂寞的原因絕對不是在於「不夠熱鬧」
而是他無法從客體身上找到足以使自己「感到滿意」的條件。
換言之,那麼「需求程度」不是量化的,而是質性的。或至少不只是量化的。

之所以會想要提起Y的這段話,事實上是我想到「創作者向大眾發聲」這回事。
幾年前我仍然非常重視「大眾」,當代藝術的精英語言事實上既存在着一定的傲慢
相對的也是一種逃避的姿態,換言之,其實是一種十分犬儒的倫理觀。
因此我還非常地強調作品的可理解性,可溝通性,開放性,與普同性。
然而如今,這個企圖似乎消失了,我似乎越來越不在乎大眾
或是我根本就不再認為我的創作有必要以大眾為其溝通族群
這意味著,我似乎認為我的創作只要能夠在藝術圈內部產生溝通即可。
也就是說我似乎成為了幾年前我討厭的那種類型。

這個轉變是如何發生的呢?又如何成立呢?
也正是當我在思考這件事的時候,Y的見解突然開始顯得有意義。
一個創作者的創作發表,總是期待著回應。
每一句話總是都是在希望被聽見的企圖中脫口而出,
(因此如T所言:喃喃不是沒有,但自語則是根本不可能)
然而怎麼樣的讀者反映,才能夠使得創作者的期待被滿足?
什麼程度,或性質的反應,會讓創作者認為自己的創作是有效(有價值)的?
這期待,似乎確實是一個「程度」問題。

而當時的我之所以重視大眾
是否正是因為我的創作行動在藝術圈內無法得到令我滿意的回應?
而如今之所以不再覺得有和大眾溝通的密切必要
是否也因為如今的我的溝通以及回應,已經讓我對自己的言說感到「還算滿意」?

但,這「滿意」是不是其實本身就 非 常 可 疑 呢?


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


「努力」確實是誰都做得到,那並無法標示任何「無可替代」的價值
但這只在所有人都確實「盡力」的情況下才成為可論斷的前提
然而什麼時候一個人可以宣稱自己「盡力了」?
在什麼樣的情境下,什麼樣的時空,什麼樣的主體狀態下可以如此宣稱?
「盡力」首先就界定了一個主體的能力的界線
而在此界線內部,主體的力量伸展越是逼近其界限,就越顯得「盡力」

這個討論的前提是,必須存在一個「能力的界限」
只有在主體已經認定自己的「能力有限」的前提下,他才可能進而討論盡力與否
因此,可以說討論努力與否,本身就假定主體的能力發展可能是有限的。
但,什麼樣的主體會自己認定其「能力發展的界線」?
必須強調的是,這個界線不是外在現實給定的,是主体自己認定的
因為即使外在現實認定這個主体有其不可能,但這個認定其實並不構成主體的盡力與否

努力或盡力,事實上是一種自我感覺
主體的「能力發展可能」似乎不太可能被一條界線規範
(進而討論他「盡力」與否)

「我盡力了」事實上始終是一句謊話,一種推托之詞
因為真正的能力極限,必然是連言說的能力都已經推向界線外的極端狀態
一個人能夠說出「盡力」兩個字,首先就標示了「仍然有餘力去說話」的主體能力

我要強調的是,去討論「努力」的無價值
似乎應該檢視什麼才算是「努力」?誰努力了,誰沒有?
而不是假定一個「努力是每個人的生存基本條件」,的超現實立場
因為那個絕對狀態是不可能存在的,也是不可檢視的
人類不是一種可以共量測量其價值的物質
因此,特殊性,或是無可替代,要如何檢視
似乎不會是那麼自明的論題,唯一可以確認的,是我們都必須流變為非我之物。
否則「努力」也是不可能的,或許這就是此刻的我的結論吧?

2012年5月12日 星期六

為什麼?

如何?


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重讀,然後覺得幼稚無比。
然後就可以確定自己長大了。
也因此一面因為過往感到羞愧,又因為此刻感到自豪。

一方面人們總是期待一種不再感到「羞愧」的「良善的我」
但另一方面,一但連「羞愧」都沒有,那麼只剩下兩種可能:
1.此刻的我就是良善的極致,終極的最高之點,在此狀態下羞愧成為不可能。
2.我已經不再能夠由另一個角度(外在/超越)察覺自己的不足,以致「羞愧」無法生產

前者幾乎不可能,後者則非常悲傷
於此,羞愧反而成為值得慶幸之感

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本日心得(回答自己三年前的問題):
右派理論不是消失,而是全面內化為當代社會的知識型
以至於他不必再以知識或理論之名被提倡,而是直接的時間
而左派停留在理論層面,是因為在其實踐層面上仍是困難重重
以致於左派仍是理論,右派,早已是事實。

2012年5月8日 星期二

或許我過度簡化地把問題總是回到自己,以及自己。
就是關於自己如何認同這個自己,如何成為自己——如何「做自己」。
這是一個廢話式的提問嗎?
或是「廢話」只在將此提問的錯誤解讀以及自欺的前提下才成立?
我想這個問題我還會想很久,每當累了的時候,就會拿這個爛問題來考自己

什麼是自己?從形上學的角度上這仿佛是個容易回答的問題
但一但我們企圖從這個形上學的「自己」中找出某種質性
某種區別於其它主體之外的「自己」時,便瞬間轉化成一個極度困難的提問
我懷疑只有最瘋狂,最鹵莽,最敷衍,最狡詐,最愚蠢的「自己」才能回答。
但大多時候我們都不允許自己成為上述的這些「自己」。
這個「不允許」立基於什麼前提?
一個「可被自己接受」的「自己」
換言之,一個令自己滿意的自己

於是「做自己」或「什麼是自己」,不是一個本體論的提問
而是一個流變的動態存有:「如何使自己成為一個可以被自己接受的自己」
這個提問肯定是有疑問的,如果自己已經是一個可被預設的物件
那麼一個物見何須接受它自身的存有?S如何審核/評價其S自身?
但從流變的動態存有性質上來思考,這個提問也就不那麼弔詭。
只是檢視者剛好就是被檢視者,這個「檢視」必然透過凝視為其方式
並以一種主體自己假設轉換為他者的想象狀態下,以進行自我檢視。
也就是「如何成為一個可以被自己接受的自己」的提問
事實上應該說是「如何使自己成為一個自己想像中他者願意接受的自己」
S如何使S自身,成為一個A(S想象中的A)所能接受的S'
S'正是id,也是a’(S透過A的凝視下所見的a,然後想象出來的a',最終成為id)。

好的,我有病。
但關於自己的未來(流變的目的地),實在是他馬的一點也不敢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