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2日 星期六

人說:「人們被自己的話語所建構」
在此意義下,人們不是說出話語,而是被話語說(etre parler)
主體在話語面前是純粹的被動姿態
話語建構了人的「所是」,建構其主體,或着主體性
換言之,言說就是再主體化
我被話語所說,我也在此發言中成為一個新的主體

然而,當你酒醉到不記得自己曾說的話語時
那又會是什麼樣的一種主體情境?
那就竟是哪一個(種)主體在發動話語?
話語在此情境中究竟如何運作?
話語在此情境中是如何與主體產生關係?

你處在純粹的被動,話語先於你的意識藉由你的口湧現
話語主宰了你的一切,你的身體經巒,癱瘓且失能
你的意識潰散,瓦解,邏輯與意志全面失效,甚至根本的不在場

然而弔詭的是,話語竟然照常運作如往昔
就如同話語本身便存在某種自我意識一般
在此情境中話語即便脫離了主體意識,仍自動運作
此處,話語與主體的關係不正是一俱沒有器官組織性的身體?
話語的獨立性正是與主體分裂的鮮明徵狀
話語被「他(ca)」說出來,或是根本的話語一直都是「他」的話語

然而,當「人被自己的話語建構其主體性」這個命題
與「主體(意識)不在場,話語卻照常被『他』所說,所運作」
這兩個命題疊合,其中的主體性究竟又如何運作,如何產生?
亦或是其中根本的主體性就是不存在的?
正因為主體的不在場,話語也不提供「主體化」的機能
話語純粹是他者的話語,主體純粹是提供他者話語顯現的機器(身體)
然而,即便就主體自身感知經驗層面,此時的話語或許是一種純粹域外
(畢竟主體根本的不知道也不記得這些話語,話語對「我」而言根本的是不可知)
但就主體的現時情境而言,主體化作用仍然照常運作
主體仍舊被此話語的「聽者」,透過此話語賦予對此主體的認知
主體即便自己不記得這些話語,卻仍舊透過這些話語被「人們」認識
然而主體的「空(vide)」,不正是顯示著「他者的話語」的最佳載体?
主體的空性,就是他者以某種純粹權能姿態現身的時刻
我在此離場,他者佔據我的身體,我的口(話語)借給他者
我與「他」無關,只是「他」借用了我的身體。

然而我卻仍舊因此被認知為我,即便是他的話語(discours de ca)
卻仍舊被「聽者」認知為某種主體性的顯現
我不知道我說了什麼,卻又被我不知道的事物定義了我的自身
主體仿若被「他」栽贓了一個莫須有的罪名,這時主體是多麼冤望?

但就其根本意義而言,這「冤望」不正是關乎「主體」的根本結構?
(就L的論述而言)
然而我感興趣的是,L的論述如何與「身體(主體的)斷裂」縫合?
「我與『他』無關」是否根本是一種只在「酒醉」的情境下成立的推脫之詞?
是否僅有透過「酒醉到失意」的極端情境之下我才能宣稱我的無罪性?
否則我總是述說他的話語,我總是被說的,我的意識本身也就是他的意識
「無意識是大寫他者的話語」,L肯定會這麼說
此論述模式必然將主體推向一種純粹他律(heteronomy)的情境中
然而主體的「無辜性」,卻根本的標示着某種自主性(autonomy)的期待或假設
自主性存在嗎?或是在什麼前提與情境中他得以被宣稱其存在?
酒醉的時候,至少我還能夠將話語的「錯」,栽贓到「他」的暴力性
「酒醉情境」提供了我一個「無罪化」的背景
或許,此情境根本的也只是一種幻覺
一種可以從「人人有罪」的情境中暫時脫離的的合理的極端狀態

酒醉意味著我的不在場,意味著主體的空缺的絕對性
主體的意識離席,在場的只剩下身體,這身體可以被任意的「他」佔據
酒醉是主體空缺的絕對狀態,至少是ego離席的絕對性
話語純粹為ca與super ego服務,身體暫借給他們
事實上正是還原了話語的本質——話語本身就是屬於他們的論述
前者激發了話語存有的基本需求,後者決定了話語的法則與倫理
而我僅僅是此裂隙中的一個暫存性的假象,透過極端情境我隨時會離席
而正是在這個極端的「暫時」上,我的存有變成一種需要奮戰的位置
而這個戰鬥的意義,不正是關乎自律性的存有的顯現?





(其實我不是很確定我到底想說什麼,而且有太多細節需要發展,此「話題」的結構完整度又要如何建立?似乎不是此刻的我的腦有能力處理的問題,恩....下次吧。)












1 則留言:

  1. 最弔詭之處,在於這個「他」竟然是在說「我」。
    我真的是被「他」以話語的形式「說出來」了
    我與他被摺疊為一個「點」,「我是他者」韓波的名句在此極端適切
    暴力的適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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