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日 星期日

移情

ntersubjectivity(互為主觀性)有三種用法。
作為一種人際間互相共同承認的意義或對情境的定義。
一種共通感(common-sense),在彼此互動間,並在日常社會與文化生活中被用意義詮釋資源,由人們所建構的共享意義。如果人們共享此一共通感,則他們就共享有對情境的定義。
一種共享的意義分歧(divergences of meaning)。自我表現(self-presentation)、說謊(lying)、惡作劇(practical joke)與社會情感(social emotion),如,所有的entail並非對於情境定義的共享,而是某種共享的意義分歧。說謊的人,因為他們參用兩種不同定義情境,實際上是進行一種互為主觀性活動。
互為主觀性強調共享認知與一致感是形塑我們概念與關係的基本要素。就此觀點,語言是一種公共物而非一種私有物。因此,如果視個人是一個既有且一致定義的私有世界參與,是有問題的。(Hence it is problematic to view the individual as partaking in a private world, which is once and for all defined.)
互為主觀性在現代心理治療學派中是一個重要概念。應用在分析師與客戶的互動關係理論中。
-Wikipedia

互為主體(intersubjectivity)
「互為主體」這個概念源自於德國現象學家胡賽爾,如何建構出「互為主體」這樣的境界一直是他思考的焦點,最終在其遺著「歐洲科學危機」一書中才透過「生活世界」這一核心概念中將其解決,只是結果是否成功就成了後學者爭論的焦點。
胡賽爾主張我們都生活在同一個「生活世界」裡,所謂的「互為主體」就是不能把「他者」純粹當成我們認識的對象,任我們宰制;而是要能由「他者」的視域來看世界,如何做到呢?胡賽爾認為唯有透過「移情法」,我們才能意識到「他者」本身也是另一個主體,在其眼中,我也是一個客體。當我們都有這樣的認知,終於能夠架構出「自我」與「他者」之間互為主體的世界。 -郭易


「移情法」-同情(尼采)-內模仿-投射(拉岡)
「刺點」也理所當然屬於移情範疇

藉由邏輯辯證體系分析情感傳遞,除了否定感性存在外,唯一合理的途徑即是移情
然而移情某種層面上緊扣著一個一廂情願的虛假性
對方不一定真是那樣,我看見那樣,是我將自己的慾望投射在對方身上
這又再次繞回一個主體的封閉概念裡,我的所見都是我的欲望的再現
我或許又可以把這曾想像放入括弧,進行直觀描述
(但如此一來則又回到"私密的靜態影像敘事"的情境裡)
抽離來看,存而不論的一意孤行很可能本身就是虛假的
(因為放入括弧不表示不存在,我們只是暫時假裝她不存在,我們"假裝")
欲追求更深層的實在感,我還需要其他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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