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

無論如何我們都面對著一種激進的現實,即是-作品之於一種徵狀,我們彷彿用一種分析師的語言去理解作品,假設作品總是建構於某個幻見,那麼分析師的立場便是一個外部的立場,一個拒絕進入幻見的立場,然而,假設作品即是幻見與真實中間的裂縫-一種病徵,那我們如果只是在幻見之外去理解他,我們就永遠是用分析師的角度去理解,我們當然不可能認同,而我們總是試著糾正,我們總是試圖理解作品的成因,從一種外部的觀看維度。而我們有多久不曾進入作品?我們是否長期的忽略作品本身?作品是否真的就只是一種徵狀,一種幻見的產物(幻見與真實的裂痕),是否其實作品可能有更多的可能性,作品本身的可能性,而那可能性必需建立在某種意向性,某種認同的原則下,就如同德勒茲如何理解培根,我們是否能尊重所謂的作品的事實(fact),而停止於談論真實(verite)或現實(realite)?

作一個比較拓僕式的比喻,以作者為中心,作品是一個圓圈包圍作者,這個圓圈只由線條構成,而所有的其他均在外部。線條只是一個隔絕作者與外部的薄層,觀眾也只看得到這個薄層,而這薄層事實上也別無他物,運作在其中的是幻見,觀眾的觀看也建立在如何在作品中運行幻見機制。

我們總是慣性的分析作品的外部指射,或是內部結構,然而在這個內部與外部的分析向度上,我們總是把作品當作一個起點,用作品去談論另外的某物,也就是作品之於一種裂縫,我們的分析總是企圖用這條裂痕去揣測象徵秩序或真實界,這也正是作品的事實(fact)總是不在討論內的理由。同時,這個固定的分析策略如今已經顯現出了另一個狀態,即是“我們的分析不針對作品本身”這個概念之於一個事實,某種程度上的讓我們遭遇了“一小片真實”-作品的真實,這真實的出現 就如同所有在紀傑克書中所描述的一切關於真實層的出現那樣騷擾著我們,鬆動著我們建立在象徵秩序中的幻見-“看待作品方式的幻見”,作品的事實正干擾著幻見場景,我們也確實看到了。

修補我們的幻見的方式有二,徹底的除去這塊真實,或是由這個真實從新生產一個幻見場景。

作品是否有著其自身的真實性,不指射外部,也不轉向形上,而是其作品本身所談論的事實,我們如何去理解這個事實,在精神分析的語言裡他究竟會被趨向哪一面?真實,象徵,想像,他到底在哪裡?亦或在紀傑克式的晶體波式節中他該如何被歸類?或是所謂的事實全然是一種外部物,一種不在言說範疇內的純粹物?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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