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7日 星期五

Art as Show
不是作者已死的老命題,而是當作品展示的同時,所必然伴隨著的作者自然主体的隱蔽。
當作者將特定物件視為藝術/展示品的同時,Show的狀態就已經發生,此時作者或物都同時脫離期日常狀態,而進入另一個特定情境。在此情境中,主体與他者的位置明顯且激烈的轉換,從作者的自身擁有其他者的自然主体到成為觀眾的他者,作者的主體性他者化,其中這個他者乃是之於觀眾的他者,意即作者幻化為觀眾之他,所付出的代價即是成為被閱讀不可能性。因此最終,作者的原意不可知。另外在觀眾那邊,無論對於展出品的理解或研究深或淺,必然不可能接觸作者或作品的自身,因此無論如何都停留在象徵秩序或想像關係。

Show的概念是如何組成,首先,Show一開始就與真實切割,Show是假的,這個形式根本的就是藉由觀看關係產生其效果。Show的真實就是表演,不是日常真實,而是為了被看,或再現某概念的手段,因此也就極端的現實化,且講求效度。從『我認為』到『讓我看起來相正在這麼認為』。廣義來說我們可以把秀的表演性解釋為認為意念的表述過程,意即透過象徵秩序或再現體系的運作,使得我們所想表現的得以被接收,這或許反而是最日常且自然的溝通關係,只是大多數的時候它都埋藏在自然狀態裡不被我們注意。然而對於這裡的『秀』,我想強調的是是主体明確的知道這層表演關係,或正是藉由這層關係,而做出的一種存於意識層面的表演。

藝術之於秀,往往不會是一般性的秀,而是對於秀的修正性提問(或是繞了一個大圈卻回到這個命題),也就是利用秀的方式再現外部的某物,或是彰顯秀本身的結構。同時,藝術的秀往往必需藉由展現秀本身的結構,或破壞其自身來呈現表演的政治性。也同時利用這層政治的方式,讓異識得以發生,進而讓藝術成為可被思維之物,而不是單純的再現或倫理操作。

我說說的秀也不完全是概念上的秀,如果只是那樣,那無非只是用另一種字眼來描述原本已知的藝術方法。而我要強掉的是,當代藝術的創作者開始大量的使用秀的方法,從敘事的結構,或從綜藝性或表演性,從政經八百的美學探求,到嬉笑怒罵的自娛娛人,某種程度上僅僅是手法上的轉變,亦或真正改變的是看待所謂真實的態度。從用秀來當作強化作品或其藝術的手段,到秀本身就是方法。而觀眾也同時是如此歡喜的閱讀著一齣又一齣的精彩演出,此時關於藝術的潔癖般的命題往往會自動被規避到一旁,又正因如此,那樣的藝術反而通常特別有效。

因此,從精準的結構,到有效的表演。藝術的表演性無疑的開始被意識到並且逐漸重要,藝術也因此變成一個秀場裡的物件,讓表演者玩弄著這神奇的法寶,將所有的語言都轉化為藝術語言。此時藝術究竟是手段還是目的,則是比較難以回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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