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關於當代藝術的存有問題,如果以相對性的方式來思考
在近兩年的諸多閒聊中,我發現當代藝術最鮮明的對立面,即是文創

為什麼呢?
首先現代藝術已經徹底的被文創產業吸納成為企業商標,現代藝術已經是文創的一環

再來,同樣以視覺歡愉為訴求的非藝術商品正是文創產業的主要基底
第三,文創同時身負將藝術品的無利害性取消的消費原罪

第四,文創產業的資本原則同時是所有仍對烏托邦存在幻想者的淺藏敵人
於此假使當代藝術是有別於現代藝術與視覺歡愉商品的一種藝術形式,且同時當代藝術仍然期待一種非利害關係,非商品消費的純真,且對烏托邦仍存在幻想。那麼當代藝術最大的對立面就會是文創。事實上這個對立面的真正決定性因素,卻是政府的文化政策使得藝文補助逐漸偏向文創,而使得藝術補助的額度受到壓縮。也就是,文化政策使得原本不相干的當代藝術與文創產業被湊在一起,這個對立的產生正是在這個「硬湊」出來的競爭關係上。

這個文化政策態度的基本期許,是以一種「就業輔導」的態度,期待「藝術」可以成為一個不需政府補助也可自足的機制,而且這個「自足運作」所指的是資本運作,當代藝術必須產生自己的資本運作模式且自給自足,好減少社會的財政負,甚至,最好還能刺激產業發展,促進資本流通,來活化市場經濟。「真是個非常實際且理想的期許」。

然而,這個期待似乎忘了,如果「當代藝術」可以做到與時尚產業一樣自給自足,還可活化產業刺激消費,那麼,當代藝術就真的跟時尚產業一模一樣了!這個期待的本身,就是「希望別再搞當代藝術了,做點實際的東西吧!」如果可以說當代藝術某種程度上的繼承了前衛主義的期待,以及左派思想的根植,其思想本身就大幅度的傾向反政府以及反市場機制,在這個前提之下「當代藝術的產業化」幾乎等同於取消自身。

然而我在想的是,這個對立真的可以這麼理所當然的確立起來嗎?

這提問的要點在於,事實上身為一個藝術家所擁有的技術,與設計師/文化創意生產者的技術其實非常接近,其差異似乎在於「態度」。前者懷疑市場/社會,後者順從。然而是否這個態度的對立,就必需反映在生存模式上,使得前者總是無法生存,後者總是活得很好?創作是要資源的,而新自由主義時代裡的「資源」從來不可能是什麼善良的東西,每一毛錢,每一根白菜裡都淺藏著社會暴力與剝削的毒藥殘留。那麼追求「清白」的藝術家們,究竟該如何面對創作呢?一種主流的手法是「兼職藝術家」,一方面隱身於社會中有一份工作供給其生存,但另一面卻又有一套不需要市場的藝術作品。這種手法萌生更是強調了對立(賺錢/藝術)情結,而這個對立越是鮮明就越是值得懷疑,真的這麼理所當然嗎?

於是我開始思考一個比較狡詐的路線,一個深植於文創,卻仍能保持藝術主體性的路線,錢是要賺的,創作的自律性也不容放棄,兩者個兼顧,到底會是什麼策略?

等我想到再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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