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4日 星期四

如何成為一個藝術家?這對於那些已經是藝術家(至少有這種自我認同)的人而言,可能是無聊且荒謬的幼稚問題。然而對我這樣的事實上不具公眾性的藝術家身份的人而言,卻彷彿是一個仍值得思考的問題,這個思考首先可能是企圖尋找一種回應「如何」的方法,亦或對於這個方法的檢視,檢視結構以及運作方式,進而一個自然人何以認同自己是藝術家,這個認同依賴着什麼樣的結構或技術,以何種方式達成目的。

目前關乎「藝術家」身份的問題,或許仍有兩條主要的道路,一邊是藝術體制論,另一邊是自由心證,前者導致一種純粹的他律性,後者則將問題提升到信仰層次而難以檢討。然而即便是自由心證的,這個心證又是藉由著什麼外在條件維持呢?「藝術家」是一種能夠透過純粹唯心論的自我任命維持其主體認同?如果不是,那麼這個認同必然取決於某些行動,以及與體制或他者的互動而維繫,然而那到底是什麼樣的一種互動與行動?

成為藝術家,首先便假設了一種藝術家的身份,以及主體對這個身份的想像,並透過始自己透過自我修身以逐漸符合這個想象給定的「格式」。然而,一但這個「格式」是已被給定的,那麼這個「藝術家的想像」的可能性便已經被縮限,是一個已經可以被精確想像的格式,同時透過自我修身以符合某個格式,似乎已經十足的展現了一種屈服姿態。

1)
R與D的美學給出了一個朝向純粹創造的手勢,這手勢已「想象那不可想像者」為目標,藝術家在此手勢的引導下,走向了一個流變為非藝術家的路途,去實現一個現存藝術體制仍無法想像的藝術實踐,這個手勢下的藝術創作成為一種不斷將藝術推向其邊界的越界運動,並總是期待看見邊界的外頭正意味著最大的可能性。藝術家必須流變為非藝術家,藝術的創作必須使藝術流變為非藝術。這種離散性的運動,使得其中心更加的深不可測,也使得「成為一個藝術家」變成一個無從開始的願望。

然而假使忽視「成為藝術家」的提問,那麼在這個手勢作用下的藝術家們,要如何維持自己的自我認同?自我認同,似乎牽涉着一種良善的我的問題,也就是說我何以認同我此刻的樣態以及行為,如何在這個行為模式中維持自己的自我良好感。然而良善始終牽涉着倫理,也就是在某種倫理(治安邏輯)的運作下,我得以認為自己屬善。然而,在D與R的手勢下,藝術家作為現存倫理的挑戰者,那麼在倫理已經被懸置的情境中,藝術家的「自我認同」如何實現?是否提出一種對於各式倫理的終極否定姿態,就是藝術家的倫理?亦或這終極的否定也仍舊是一種等待被離棄的倫理,以確保藝術家對於創造的最大能動性?在此,是否有一種更細微的自我技術在維繫着藝術家的自我認同?

在此手勢下的藝術家首先便是所有倫理的懷疑者,然而沒有倫理,善的產生也就無解,那麼在此手勢下的藝術創作者如何接定自己為善?


2)
成為藝術家,而藝術家必須流變為非藝術家。如此一來,自然人如何成為一個總是必需不再是自己的藝術家?如何先獲得藝術家的自我認同,然後進行不斷流變為他者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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