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


「努力」確實是誰都做得到,那並無法標示任何「無可替代」的價值
但這只在所有人都確實「盡力」的情況下才成為可論斷的前提
然而什麼時候一個人可以宣稱自己「盡力了」?
在什麼樣的情境下,什麼樣的時空,什麼樣的主體狀態下可以如此宣稱?
「盡力」首先就界定了一個主體的能力的界線
而在此界線內部,主體的力量伸展越是逼近其界限,就越顯得「盡力」

這個討論的前提是,必須存在一個「能力的界限」
只有在主體已經認定自己的「能力有限」的前提下,他才可能進而討論盡力與否
因此,可以說討論努力與否,本身就假定主體的能力發展可能是有限的。
但,什麼樣的主體會自己認定其「能力發展的界線」?
必須強調的是,這個界線不是外在現實給定的,是主体自己認定的
因為即使外在現實認定這個主体有其不可能,但這個認定其實並不構成主體的盡力與否

努力或盡力,事實上是一種自我感覺
主體的「能力發展可能」似乎不太可能被一條界線規範
(進而討論他「盡力」與否)

「我盡力了」事實上始終是一句謊話,一種推托之詞
因為真正的能力極限,必然是連言說的能力都已經推向界線外的極端狀態
一個人能夠說出「盡力」兩個字,首先就標示了「仍然有餘力去說話」的主體能力

我要強調的是,去討論「努力」的無價值
似乎應該檢視什麼才算是「努力」?誰努力了,誰沒有?
而不是假定一個「努力是每個人的生存基本條件」,的超現實立場
因為那個絕對狀態是不可能存在的,也是不可檢視的
人類不是一種可以共量測量其價值的物質
因此,特殊性,或是無可替代,要如何檢視
似乎不會是那麼自明的論題,唯一可以確認的,是我們都必須流變為非我之物。
否則「努力」也是不可能的,或許這就是此刻的我的結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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