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日 星期日




6. 逾越,或一種生命
 
當今的藝術對於自律性與創造性的激烈慾望,似乎已經預告著藝術的不再回頭,然而藝術作為一種擬像,源頭的失去並不值得感傷,重要的是如何從一個擬像增生出更多與他差異的其他擬像,如何使得自身的虛構力量得已無限的持續再爆發,使得最初的創造得以不斷維持其最初的威力而不減損。換言之,假使這創造的威力在於其讓一切原本的脈絡/規範/認識/指認全面失效的斷裂,一個「純粹差異」誕生的時空,那麼如何使得此「差異」能夠不斷以差異化的方式重複,透過差異的去而復返,促成另一個從未同一於它的其他差異。如果藝術真的是滿懷信心的朝這個方向前進,那麼重要的就不再是找到「藝術的本體」或「藝術的源頭」,而是讓這斷裂所留下傷痕永不治癒,是設法將此傷口擠出更多鮮血,讓刀痕更加深切入骨,更加血肉模糊。創造的價值不在於生產意義,而是生產尚未被既有的意義所包覆者,換言之,為了確保其自身作為一種創造的基調,藝術只能不斷的讓自己不斷的反覆生產不可被認識的面容,而正是這必須重複的生產差異運動模型,使得藝術得以成為一種生命,一種沒有最終形態的純粹運動。這存於藝術內部的運動由兩種力量交互運作所構成,一邊是依據以創造為名的威力意志不斷衝向自身外部的越界運動,另一面則是與之相反的藉由這「反自身」的動力來鞏固藝術作為一種創造的堅實性。
 
換言之,「為藝術而藝術」所秉持的自律性的崇高幻想並不僅是某種本體論式的神秘存有,自律性本身就是一種相對於他律(heternomy)的反抗運動,自律性沒有自己的主體,僅僅為了反抗而存在,藝術之所以是一種生命,乃在於每當他者的律法介入之時,藝術總以自律為名對此律法作出逾越,作為一種生命的藝術,其本質就是違法,就是以其純粹的動能甩離一切強加於其上的附屬說明,背離一切企圖框限它的認知,以及一切可以談論它的語言,面對這張狂的生命不斷爆發的運動,作為觀眾的我們唯一的語言就是沈默,因為它的存有總是顯現於語言的外部,藝術因此是非語言/非認識/非明晰的,檢視它的歷史脈絡也不可能解釋他的強度,只能透過生命的痕跡去遙想其誕生的場景。人們將美術館視為藝術的墳墓時,似乎忘了如果美術館是收藏藝術作為一種生命的屍骸,那麼這死屍的棺木亦無疑出自藝術家親打造。藝術作品的生產一方面是藝術作為一種生命的物質痕跡,同時也是這生命得以被檢視的唯一檔案,藝術品的誕生與死亡總是同時的,在此藝術家們所創造的不是別的,而恰恰好就是自身的墓碑。藝術作為一種不可預測/度量的反法紀生命,它總是只在自身的界線(limite)上現身,生命的大寫存有就是逾越,每當界線再次擴張,生命又必然的隨即出現在另一條界線上並且逾越它,作為生命的藝術,總是以不可認識者的姿態出現,以確保自身作為一個總是不斷地以差異的重複而降臨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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