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如今討論生命仍是有意義的嗎?
在生命已經可以被複製,或即便天然的生命也已某種複製性顯現自身的今日
生命仍舊有討論的價值嗎?或著只是另一種標示著時空運動的單位?
生命究竟依據著什麼來體現自己的特異性?以什麼作為自己的觀念?
如果生命真的如A所說的那樣嚴格的對立於組織性或著機體
那麼生命便不帶有任何關乎生存或著需求的意涵
換言之,假使「器官組織性囚禁生命,組織性就是生命的敵人」成立
那麼生命不正指向藉由此組織性所生產的能量或產值?
A的陳述,正在於假設著這藉由組織性所生產的能量存在其特異性
這特異性本身必然反對決定著其所是的組織性本身,以追求更多自由
生命就此成為某種極端暴力且非理性的存有
生命就是慾望,就是不斷欲求他所沒有或不能欲求之物
但生命又不僅僅是慾望,他甚至可能反對慾望法則對於慾望與滿足的專斷
生命本身就是超驗,他先於經驗(正是生命提供了經驗的可能條件)
也同時先決於一切先驗
(先驗與經驗的不被反邏輯,並不保證阻止著生命作為一種意外的顯現)
生命作為一種基質,其本身就是等同於純粹超越性得不可解的謎
這超越性同時必然的逾越任何強加於其上的法則
生命不必然意味著創造,卻弔詭的唯有創造才可能保證生命的純粹存有
生命是一股力,這力以何種方式,運作於何種場域,追求何種目標
都是純然的不可預測,生命甚至可能追求自身的終結
而在這追求自身毀滅的同時,卻又反過頭來證明著生命的自由以及絕對
生命本身就是與死亡彼鄰的極端存有,他的存在只依憑著非存在而顯現
這條生與死的界限,正是生命之所以為生命的能量所迸發之處
也只有在這個不可辨認/識別/經驗的場域中,生命才得以成為一種生命
生命就是大寫混沌,就是大寫真實,別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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