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出"私密的生活相片"
=>被觀看-我的生活變成一個觀看對象
=>我的生活-指涉我自己-"我"即是展出品
=>表演-我演出一個我欲呈現的生活方式(德波)
(我的慾望又是大寫他者的欲望-拉岡)
=>微型的"奇觀"(普魯斯特式的奇觀)
=>我演我自己-我是我自己的觀看者
(拉岡/波娃-所有人都是養成而非生成,都虛設一個主體並自我凝視)
=>我的演出也是我的真實,我的真實本身就是表演的
=>透過這層假設,所有的人的生活其實都是表演的
=>我的私生活,既是真的也是假的,而且所有的人也都差不多
=>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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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相片事實上期望拍攝某種真實的相片
這相片裡是沒有過多超出生活本身範疇的企圖的
我拍攝我的生活,伴隨著某種程度的無目的性,藉由無目的性還原真實
=>假設真理存在(某中先於幻象的本質)
=>企圖藉由某種"真實"的假設,引起共感
=>假設某種本質存在,那麼本質必然有其運行方式,掌握規則即可達到必然的傳達
=>不同於自我投射或凝視,我假設有絕對真實(原型)
=>當假設生活本身是表演的-真實性不存在
=>生活樣態是針對一個虛設主體凝視下的表演
=>我越是拍攝越是表演的(越是奇觀)
=>奇觀<=>真實
=>作品的有效性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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