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日 星期四

何謂藝術家的自身?

假使物自身的不可認識在於所有認識都必然隱含誤認的本色,那麼假使我是一個藝術家,我是否就可以撇除誤認他者的困境中,認識自己(藝術家)呢?亦或所有的自我認識,同時也必然是誤認的,那麼藝術家的自身顯然不可知的。即便藝術家本人,亦然。

D會說:藝術家必需流變為非藝術家。然而這問題的前題在於,你總是只能在已經「是」藝術家的狀態裡,才可能追求這個流變為非的開端,而我的問題也在於:我何以認為自己是藝術家?自由心證在此顯然毫無說服力,同時只顯示問題的簡化與句點效果。H會說人的所是取決於其所為,用D的語言來說,會是:不要問藝術家是什麼,該問的是藝術家與什麼以及如何運作。但這似乎並未正面的回答問題,而是一個巧妙且睿智的繞道。藝術家的自身是什麼?一種論點會是藝術體制論,另一種是自由心證,前者是純粹他律論,後者是近乎唯心的立場。更細緻地說,藝術家是一種身份,或是一種人的類型,或是一種發動藝術動力的引擎?

誰能引導我?
B式的口吻並不真正提問或企圖引來答案,而是一個優雅的鋪陳。我們都只到這提問可能的解答會是哪些,但這些論調總是不脫自律與他律的二元論調,社會給定,或著自由心證。L的論述會提供一種觀點,此觀點在於朝向「成為藝術家」必定源自於A的慾望,或是主體對於A的教訓的想像,S在此總是企圖成為A所期待的S,亦或S根本的期待自己能成為A。然而L也明示着這期待的不可能性。F的自我技術是另一種微型操作的範本,在此論調中問題不在于S與A,而是S與a的互動形成的微型迴路,以此迴避A的無所不在。

再次離題,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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